12月起,这些民生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时间:1764571580
来源: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12月1日起施行。

规定首次明确了餐饮服务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分支机构等的定义,着重解决过去由于认定标准不统一导致的“监管对象不明确”问题。

企业总部对门店“管理宽松软甚至根本不管”怎么办?规定重点细化了企业总部应当承担并落实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企业总部每年必须将一定数额的营业收入用于食品安全管理,并对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承担责任。

“出了问题相互推诿”怎么办?规定明确界定了企业总部、分支机构、门店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企业总部应当发挥统筹管理作用,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

连锁餐饮企业“不知道怎么管门店”怎么解决?规定明确,企业总部应当制定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加工制作等操作规程,通过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等方式,保障食品安全,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

传统监管模式下,校园餐问题很多是在事后暴露,如何加强事中监管、事前预警?

我国首个专门针对校园配餐的国家标准《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12月1日起实施。这一标准适用于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提供学生餐制作及配送服务的校园配餐服务企业,明确了食谱及原料管理、加工制作、备餐与配送、用餐服务、服务评价改进、应急处理等规范指引,为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的合规管理提供标准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