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信息申报: 船只必须提前提交详尽的船籍、货物、航线、船员信息。
航线审批制度: 船只拟定的航线需经伊朗海事部门批准,伊朗有权要求船只更改航线。
全程通行监管: 船只通过海峡期间,需接受伊朗岸基或海上的全程监控,甚至可能被要求搭载伊朗的引航员。
这些措施每一项单独看,似乎都可以用“加强安全管理”来解释。但组合在一起,就构成了一套复杂的行政壁垒,大幅提升了国际航运的通行成本、时间成本与不确定性。船只的航行自由从一项权利,变成了需要申请、审批并可能被附加条件的“特权”。这种“差异化管控”违背了海洋通行中的非歧视基本原则,破坏了二战以来形成的稳定、可预期的国际航道通行惯例。[page]
四、 国际反应:从谴责到担忧的连锁效应
伊朗的这套“组合拳”,已经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弹。目前,欧盟及多个国家共计22国已对伊朗的措施予以联合谴责。谴责的核心在于,伊朗的行为单方面改变了国际关键航道的通行规则,开了一个危险的先例。
国际社会更深层次的担忧在于“多米诺骨牌效应”。霍尔木兹海峡承载着全球约20%的石油贸易量,其通行规则具有全球标杆意义。如果伊朗这种“单边管控、变相收费”的模式被默许甚至成功,那么全球其他关键航道沿岸国可能会纷纷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