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反对”指向的是基本原则:内政不容干涉。国际关系中,这条原则被反复提及,却也最常被选择性忽略。第二个“反对”则针对操作层面:任何针对特定国家的决议必须获得当事国同意。这一条直接命中国别人权机制的合法性软肋。
而第三个“反对”则揭露了西方人权外交的本质:双重标准。这一指控直指西方国家在国际舞台上长期奉行的“对人不对事”策略。
值得注意的是,贾桂德进一步阐述了中方立场:“伊朗国内发生的事情本质是伊朗内政,应当由伊朗人民自主决定。”
02 战术拆解
中国代表的发言虽然篇幅不长,却系统性地解构了西方人权干预的整个逻辑链条。在国际法框架下,西方长期以“保护人权”为由介入他国事务。
西方战略的核心在于将“人权”与“主权”对立起来,创造出“人权高于主权”的叙事。中国代表的发言则直接将这一逻辑颠倒过来:“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和国际法,反对在国际关系中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将本国意志强加于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