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万亿美元的空白支票——特朗普对伊战争的宪政陷阱
一、一场从未被批准的战争
各位看官,咱们先看一个数字:18。这是截至7月22日,在美伊冲突中阵亡的美军人数。还有一组数字:375亿美元——这是五角大楼自己给出的战争成本估算,而且只算到9月30日。再来看一个更荒诞的:7月23日,美国众议院以214票对208票,通过了一项决议,要求特朗普把美军撤出与伊朗的敌对行动,除非国会作出明确授权。然而,就在同一日,参议院以47票对49票,直接否决了让同类决议进入全院表决的程序动议。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众议院说"停",参议院连"要不要讨论"这个前置问题都给否了。而战争呢?照打不误。

这就引出了一个笔者今天要跟各位看官掰扯的核心问题——美国的战争权到底归谁?
美国宪法写得明明白白:宣战权归国会。总统是武装部队总司令,可以指挥军队,但不能自己决定跟谁打仗。这就像一家公司,总经理可以指挥员工干活,但不能自己决定公司要不要跟另一家公司打官司——那是董事会的事。然而现实中呢?从2月28日美以联手对伊朗发动袭击开始,特朗普就把董事会晾在了一边,自己签了支票,然后问董事会"你们要不要追认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