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要造核弹?别闹了,就算它敢造也是死路一条

时间:1784562271
来源:

没那么简单。日本头上悬着的,可不光是自家的规矩。

第一条锁链,是《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书》。这可不是一般的文件,这是具有强制国际法效力的战后条约。里面写得明明白白:日本必须“完全解除武装”,不得“维持能使其重新武装的产业”。什么叫“重新武装的产业”?造核弹的产业链算不算?当然算!这是写在投降书里的,是二战战胜国给日本立的规矩,容不得它讨价还价。

第二条锁链,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日本是这条约的无核武器缔约国。白纸黑字承诺了:不接受、不制造、不拥有、不扩散核武器。这是国际法义务,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两条锁链一套,日本拥核,那就是严重违背国际法。再加上日本“和平宪法”第九条,永久放弃战争权利和战争力量。法理上,日本拥核就是死路一条。

第二,有人问了:法律上禁止,那能不能武力解决?安理会能不能直接授权开打?

这个问题问得好。很多人的想法很直接:你丫敢造核弹,我就敢炸你。以色列1981年不就炸了伊拉克的核反应堆吗?

没错,以色列确实炸了。但咱得看看后果。那次行动之后,联合国安理会全票通过了第487号决议,强烈谴责以色列的袭击。连美国都投了赞成票。安理会认定,单边动武违反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