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突出的创新性看,明清之际那批既精研伊斯兰哲学、又深通中华传统文化的知识分子,创造性地通过经典译释融通两种文明。王岱舆以儒家“五常”为框架,刘智以儒家“五伦”为框架,这种创新彰显了中华文明创新性始终为不同文明交融提供内生动力。对于全人类而言,共同的进步恰恰就源于文明互鉴的吸收、创新、再吸收、再创新所带来的不断发展与成长。
从突出的包容性看,中华文明从不用单一文化代替多元文化,而是以中华文化认同把差异极大的广土众民整合成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唐宋时期尊重穆斯林信仰习俗,明清时期儒伊学者指出“节末虽有殊分,纲常原同一致”——既承认差异性,也寻求共同性。这种求同存异、包容互鉴的思维逻辑正是中华文化一直以来的特征。事实上,中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通过数百年的战乱印证了包容性比排他性对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福祉而言更有价值和意义。文明的多样性与融合性,本身就是人类文明共同进步的重要阶梯。
从突出的和平性看,中华文明从无殖民基因,从不向外强制性输出文化,更不会走上国强必霸之路;而是主张“修文德以来之”,以自身进步推动互利共赢,以善意包容搭建合作桥梁。儒伊学者结合中华“和而不同”传统,,提出以“公平不争”对待他人与社会,反对纷争冲突;援引儒家“忠恕之道”,提出“克己济人,四海可为兄弟”,倡导克制自我,将人际和睦延展到和平共处的核心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