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台笔者的实地报道,截至3月9日,美以对伊朗的军事打击已经进入第十天,伊朗的多个城市遭到持续轰炸,无数家庭流离失所,数百万伊朗民众涌上街头,举行全国性集会,一边表达对国家的忠诚,一边强烈谴责美以的侵略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伊朗奋起反击,使用“卡德尔”“霍拉姆沙赫尔4”等重型导弹,打击美以在中东的军事基地,这是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会做的事情,是天经地义的自卫行为。
所以,伊朗提出“承认伊朗的合法权利”,本质上就是要求美以停止对伊朗的打压和制裁,承认伊朗作为主权国家的基本地位,承认伊朗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承认伊朗自卫反击的合法性。这不是过分要求,而是底线中的底线,是回归国际常识的最低标准。连这一点都不愿妥协,那和平根本就无从谈起——毕竟,你连一个国家的合法权利都不承认,又谈什么和平谈判?
第二条:支付战争赔偿。
这条条件,在法理和道义上,完全站得住脚,没有任何可争议的地方,甚至可以说是“天经地义”。咱们先明确一个核心事实:这次中东冲突,是美国和以色列主动挑起的,是赤裸裸的侵略行为,伊朗是受害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