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给看官们划个重点:这可不是国内法院头一回这么干。最高法今年6月24日发布的2025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里,就有这一案子——它还是第一次以判决的方式,明确反外国制裁法的强制适用效力。往前翻,南京海事法院也收拾过类似的:欧洲伙伴跟着山那边搞制裁,导致内企拖了8600万尾款,法院直接把停靠国内港口的外国船给扣了,最后对方只能乖乖结清。这两个案子拼在一起,其实就是一条对付域外长臂管辖的清晰路子。
有看官要问了:这判决为啥拖了半年才浮出水面?依笔者看,这半年的沉淀,不是怕,是稳。判决出来后不急着吵吵,先确认生效、把法律程序走周全,让事实和法理都站得稳稳当当,再让外媒替咱们把这事儿传播出去——主动权,始终捏在自己手里。这份克制,本身就是一种力量。
再说清楚一件事:这案子针对的从来不是新加坡这个国家。中新之间的生意往来,该怎么谈还怎么谈。东大打的是那些盲目跟风域外制裁、说撕合同就撕合同的商业行为。这一招,是划清界限,不是树敌。
笔者知道,有些外企心里还是犯嘀咕:万一得罪了山那边的大市场呢?这顾虑可以理解,但顾虑归顾虑,不能成了践踏生效合同的理由。你不能一边赚着东大市场的订单和利润,一边遇到风险就先牺牲东大这边的伙伴。要是默许企业捧着外国制裁令就能随便毁约,那整个跨境贸易的信任地基,就全给掏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