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韩国总统李在明主持了一场国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全面取消检察机关的直接侦查权和补充侦查权。这条消息一出,韩国政坛可谓是炸了锅。因为这意味着,韩国延续了整整七十多年的"检察中心型"刑事司法体系,正式宣告终结。
七十多年,什么概念?从朝鲜战争结束至今,一代又一代韩国人,从出生到老去,都在这个体系下生活。而李在明,就这么一纸修正案,把它给翻篇了。
很多看官可能会问:李在明为什么要搞这么大动静?他跟检察机关有仇吗?
笔者告诉你,有仇。但这个仇,不是私仇,是制度性的"宿仇"。

一、韩国总统的"魔咒",不在青瓦台,在检察厅
咱们先捋一捋韩国前总统们的结局:全斗焕、卢泰愚被判刑;金泳三、金大中虽自身躲过牢狱之灾,但子女卷入了贪腐案;卢武铉卸任后被检方调查,最终跳崖轻生;李明博被判17年;朴槿惠被弹劾入狱;尹锡悦如今也是阶下囚。
这一串名单,看得人后背发凉。韩国自民主化以来,几乎没有一位总统能"善终"。坊间一直流传着"青瓦台魔咒"的说法,很多人以为是风水问题,青瓦台那个地方不吉利。
但在笔者看来,这跟风水没有半毛钱关系。这跟制度有关。
韩国的检察厅,是一个拥有独立侦查权的超级机构。它可以不经警察,直接立案调查;可以"先抓人后查案";可以在政权更迭时,冲在清算前任的最前面;也可以在政权末期,转头对付现任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