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E全称是移民与海关执法局,下辖近两万名执法人员,在全球设有数百个办事处,是美国国土安全部最大的调查机构,也是美国联邦政府第二大调查机构,手里不仅有针对非法移民的行政逮捕权、拘留权,还被授权可在特定情况下使用致命武力。更关键的是,这几年,随着美国“美国优先”政策的推行,ICE的权力被不断扩大,甚至被赋予了“最终驱逐权”——这个权力,就是ICE敢掀桌子的“底气”,说白了,就是一个“核按钮”。
什么是“最终驱逐权”?简单来说,就是只要ICE认为某个人“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不符合美国居留条件”,哪怕法院还在审理,哪怕法院已经发放了保护令,他们也能跳过司法程序,直接把人驱逐出境。有人可能会问,法院的管辖权呢?美国不是三权分立吗?行政权不能干预司法权啊?理是这么个理,但在美国,权力的游戏从来都是“拳头硬的说了算”。
法院的保护令,说白了就是一个“暂停键”,只能让当事人暂时留在美国,等待审理,却没有强制约束力,不能阻止ICE执行“最终驱逐权”。更关键的是,美国法院的管辖权,只限于美国境内——只要ICE把人送出美国国境,哪怕只是送到隔壁的加拿大、墨西哥,法院的保护令就会立刻失效,法院就算想管,也鞭长莫及。这就是ICE的套路,典型的“生米煮成熟饭”,先把人弄走,再跟你谈法律,你就算气得跳脚,也没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