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宪章》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合称“敌国条款”。这是1945年《联合国宪章》生效时,针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败国——主要是德国、日本、意大利——做出的特殊制度安排。目的就一个:防止这些国家再度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说白了,这是全世界反法西斯力量用几千万条人命换来的制度枷锁,是套在战败国脖子上的法律项圈。
有人可能要抬杠了:都81年了,冷战都结束30多年了,还翻这老黄历干啥?
问得好。咱接着往下看。
郭嘉昆接着说了一段话,这段话才是真正的杀招。
他说:“日本当年正是在承认军国主义罪行、接受《联合国宪章》全部内容的前提下加入联合国的。”
这话什么意思?翻译成人话就是——日本能进联合国这个“朋友圈”,是有前提条件的。什么条件?第一,承认自己犯了罪;第二,接受《联合国宪章》全部条款,包括“敌国条款”。
这是入场券,是规矩,是契约。
然后郭嘉昆话锋一转——“如今,日本执政当局不仅对历史罪责避而不谈,反而对二战甲级战犯顶礼膜拜,歪曲美化侵略罪行,加快推进‘再军事化’,意图修改和平宪法,与几乎所有周边邻国交恶,公然干涉他国内政甚至发出武力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