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国数字帝国而言,这无异于一道“数字柏林墙”。它挑战的,是互联网诞生以来由美国定义的“绝对自由”叙事——即硅谷巨头可以在全球市场(包括欧洲)享受近乎治外法权的运营特权,用其技术和规则塑造他国社会。欧洲则认为,在我的领土上,就要守我的规矩,保护我的公民。这是现代国家主权在数字时代的自然延伸。
因此,制裁布雷顿,就是“擒贼先擒王”。作为DSA的主要推手和执行者,布雷顿是欧洲数字主权意志的人格化象征。打击他,就是打击欧洲监管机构的士气和公信力,更是向所有试图效仿欧洲、对美国科技霸权说“不”的国家和地区发出赤裸裸的威慑:谁敢动我的科技巨头,谁就要付出政治和经济上的双重代价。
那顶“审查言论自由”的帽子,更是诛心之论。它巧妙地将一场关于市场规则、数据安全和消费者保护的监管之争,偷换概念为“民主与专制”的价值观对决。这是美国惯用的意识形态捆绑战术,试图站在道德高地,将经济与规则竞争污名化,剥夺欧洲正当的规制权利。
二、 觉醒与反击:马克龙为何能一呼百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