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进口水产品格局:品类、风险与新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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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污染阴影下的进口调整

2011年福岛核电站事故后,大量放射性物质泄漏,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2021年日本政府决定将福岛核污水排放入海,引发国际社会强烈质疑与反对。2023年8月24日,日本启动核污染水首次排海,中国海关总署当日发布公告,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以防范放射性污染风险,保障国内消费者健康安全。这一举措对日本水产品出口造成巨大冲击,2024年日本水产品对华出口额从2022年的约871亿日元跌至约61亿日元,占比从约22%降至约2%。

新变局:有条件恢复进口与严格监管

在持续开展针对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的长期国际监测和中方独立取样监测且结果未见异常,日本政府承诺保障输华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2025年中国决定有条件恢复日本部分地区水产品进口。批准恢复进口的449种水产品,包括金枪鱼、扇贝、螃蟹、鱿鱼、鲍鱼、龙虾、沙丁鱼等,覆盖日本37个道府县产地,但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潟县、长野县、埼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0个都县除外。(本文由AI辅助生成)[page]

为确保进口水产品安全,中国海关实施严格监管措施。日本输华水产品企业需符合中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等相关规定,已暂停进口的企业需重新申请在华注册,获得注册之日起生产的水产品方可输华;食用水生动物的养殖、包装企业也需重新申请注册。进口申报时,需提交日本官方出具的卫生证书、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和产区证明。海关一旦发现不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或日方未能有效履行官方监管责任,将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切实保护中国民众健康安全。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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