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结束岛争竹篮打水
1972年,日本外务省发布“关于尖阁诸岛领有权的基本见解”。其中,例举钓鱼岛是其固有领土的第一证据,乃是1895年1月14日的内阁秘密决议---编入日本领土。日本还根据1972年5月15日生效的《美国政府和日本政府关于琉球群岛和大东群岛的协定》,认定其取得了对琉球和钓鱼岛的施政权。于是派出海上保安厅巡视船和海上自卫队巡逻机,昼夜在钓鱼岛附近海域实施所谓的“领海警备”。
日本现在对钓鱼岛所做的一切无疑是“先天不足后天补”,试图实际控制若干年之后,再与中国对簿公堂,以期赢得法理夺岛的成功。日本认为,目前尽管中方对钓鱼岛海域实施常态化巡航执法,打破了其实际控制的局面。但是,其总体依然掌握着主动权,如果大陆武统台湾取得成功后,必然会收回钓鱼岛领土主权。
大陆一贯主张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核心利益中的核心利益,钓鱼岛属于台湾的附属岛屿无疑也是核心利益。原来大陆和台湾两岸联手保钓,2013年4月10日安倍首相突然作出让步,迅速与台湾签订“台日渔业协定”。安倍采用让台湾以渔权换主权的方式,离间两岸关系,大大减轻岛争的压力。